近期,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根據上級部門移交的風險線索,依法查處了寧夏杞先生食品有限公司利用農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虛開發票團伙偷稅案件。
經查,2020年至2022年,該團伙通過操控空殼農業合作社,在無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偽造虛假的租地合同、虛假的資金流水,為自己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的農產品發票73份,金額729.37萬元,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72份,價稅合計711.67萬元。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其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331.01萬元。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偵辦。
國家稅務總局中衛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費優惠政策的享受必須以合法合規為前提,通過虛構農產品交易、虛開農產品發票等手段騙享稅費優惠的違法行為,不僅擾亂稅收征管秩序,造成國家稅款流失,而且破壞市場公平競爭,影響了相關產業的規范健康發展。下一步,稅務部門將在落實落細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的同時,持續依法查處各類涉稅違法行為,堅決維護國家稅收安全,營造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營商環境。(來源:寧夏區稅務局稽查局)